请外籍看护还是入住机构?资格、流程与怎么选一次看懂
长辈需要长期照顾时,常见两条路:在家聘请外籍家庭看护工,或入住老人福利机构。前者需被看护者经巴氏量表等专业评估、符合资格并完成劳动部聘雇程序;后者则是选择立案的养护、长期照顾、安养或失智照顾型机构接受机构式照顾。两者在照顾人力、费用结构、生活环境与适合的失能程度上各有不同。以下整理外籍看护的申请资格、流程,以及两种选择的比较,为中立的家属参考,不构成医疗或法律建议。
外籍看护 vs 入住机构 怎么选
两条路的照顾模式、费用与适合对象不同,可依长者失能程度与家庭白天照顾人力判断:
- 外籍家庭看护工:一对一在宅照顾,需被看护者符合资格并完成聘雇程序,费用约每月薪资加食宿与相关规费
- 入住机构:团体式照顾,须选立案的养护/长照/安养/失智照顾型机构,月费依机构类型而定
- 判断重点:失能程度、是否需专业医护、家庭白天能否照顾、预算与居家空间
申请资格与“免巴氏量表”放宽(2025 最新)
聘雇外籍家庭看护工,原则上被看护者须经评估符合资格;近年“免巴氏量表”适用范围持续放宽:
- 原规定:经巴氏量表(ADL)评估、达一定失能程度者符合
- 112年10月起放宽:使用长照居家/日照/家托满6个月、特定重大病症、或满80岁且轻度以上失能等,免巴氏量表
- 114(2025)年8月起再放宽:年满80岁一律免评;70–79岁且癌症第二期以上免评;再次聘雇且满75岁者免评
聘雇外籍看护的流程与时效
从评估到看护到职通常需数周至数月,建议及早规划、留意各阶段时效:
- 流程:医疗评估/符合资格 → 申请招募许可 → 国外引进或承接本国转出 → 取得聘雇许可
- 初次聘雇建议于需求前数月启动;续聘须于聘雇期满前一段期间办理
- 可委由合法中介或循“直接聘雇联合服务中心”自行办理
常见问题
请外籍看护和入住机构差在哪?怎么选?
外籍家庭看护工是在自家由一名看护提供一对一照顾,需被看护者通过资格评估,并由家庭担任雇主、处理聘雇与管理;入住机构则是到立案的老人福利机构接受团队式、24小时的机构照顾,有护理与照顾服务人力配置。一般而言,失能程度、家中照顾空间与人力、预算与长辈意愿是主要考量,建议经长照管理中心评估并实地了解后再决定。
申请外籍家庭看护工要符合什么资格?
被看护者须至劳动部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专业评估,依年龄与失能程度认定:未满80岁须有全日照护需要(巴氏量表未满35分);满80至未满85岁须达严重依赖或全日照顾需要(巴氏量表60分以下);满85岁以上有轻度依赖(巴氏量表仅一项失能)即可。(资料来源:卫生福利部)
一定要做巴氏量表吗?有没有免评的方式?
不一定。自112年10月起放宽“多元免评”:例如为卫福部长照服务对象且连续使用居家/日间照顾或家庭托顾达6个月以上、经医师开具符合公告特定病症及病况的诊断证明、一年内曾聘雇家庭看护工,或年满80岁仅持身份证明文件者,可免经医疗机构巴氏量表评估;目前已有逾半数申请案免用巴氏量表。(资料来源: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、卫生福利部)
聘雇外籍看护的流程与时间大概多久?
初次聘雇者须于预定招募外国人前6个月内取得聘雇资格;继续聘雇者则于聘雇期满前4至5个月内办理。医疗评估效期为评估日起1年内;属免医疗评估者,应于各县市长照管理中心完成推介后60日内提出招募许可函申请。实际程序与文件以劳动部公告为准。(资料来源:劳动部劳动力发展署)
如果决定入住机构,怎么找适合的?
可依长辈的失能与照顾需求选择对应类型的老人福利机构(养护型、长期照顾型、安养型或失智照顾型),并确认机构是否立案、评鉴等第与实际收住对象。可在本站依县市或机构类型浏览名单,建议实地参访、了解人力配置与收费契约后再决定。
外籍看护和机构可以先后或搭配使用吗?
两者并非互斥。有些家庭会先以居家照顾或外籍看护在宅照顾,待失能加重、照顾难以负荷时再转入机构;也有家庭在等待看护或评估期间,先短期使用机构或喘息服务。实际衔接方式建议与长照管理中心、医疗团队讨论后,依长辈状况安排。
· 本页为中立信息整理,仅供参考,非医疗、法律、税务或入住建议。实际规定与服务请以主管机关公告及各机构说明为准。